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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之光|人归他永远的家(续)

2016-06-22 全球爱之音


耶稣说:「我是世界的光。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行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」


各位亲爱的弟兄姐妹,各位亲爱的听众朋友,平安!欢迎收听全球见证福音电台《生命之光》栏目,我是主播慕溪。今天的节目继续为你介绍《跨越死亡》。


1基督徒的盼望是真实不是虚构的。

使徒保罗在他书信里论到将来的盼望时,总爱用“我深知”等词汇来表达他的满有把握和笃信不疑。接受救恩因信称义的人,永远的家乡就是天堂乐园。它的美好不在于在它里面有多么舒适,而是与神同在的荣耀。《圣经·希伯来书》说那是一个“更美长存的天上家乡”,“是一个不能震动的国”,“是一座永不朽坏的城”。《启示录》又说,在那里没有眼泪、悲哀、疼痛、疾病、死亡,只有颂赞、敬拜、事奉、唱新歌、弹金琴和永远的福乐!


《圣经》还表明,死亡分为肉体的死与灵魂的死二种,后者的死又称为“第二次的死”。肉体的死亡是人失去了使它具有活力的灵魂,而灵魂的死是指它失去了使之具有活力的神恩。肉体死亡时,人肉体五官感觉就丧失了。而灵魂死亡时,它丧失的则是灵的快乐和愉悦。但灵魂不会就此湮灭和结束,而仍存在于黑暗、悲惨和苦痛之中,与神永远隔离。但这绝不是信靠神儿子之名者的下场。《圣经》中的“地狱”一词,由旧约中的“欣嫩子谷”演化而来,原是焚烧动物及罪人尸体之处,喻义极其污秽恐怖之处。人们说到“下地狱”时也许是一种戏谑,可是,人的灵魂要是真下了地狱,可并不是一件愉快轻松的事。《圣经》每每提到它时,总是与“疼痛”、“黑暗”、“哀号”以及“火不灭,虫不死”等令人毛骨惊然的词句相关。因此,没有人真愿去地狱。但那些被称为“恶人”的人,到那时也由不得他不去,因为全地的主要施行审判。


“人子要差遣使者,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,从他国里挑出来,丢在火炉里,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”。(《圣经·马太福音》13:41一42)


“世界的末了也要这样。天使要出来,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,丢在火炉里……”(《圣经·马太福音》13:49—50)


“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。他们要受刑罚,就是永远沉沦,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”。(《圣经·帖撒逻尼迦后书》1:8—9)


“唯有胆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杀人的、淫乱的、行邪术的、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,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的硫磺火湖里,这是第二次的死。”(《圣经·启示录》21:8)


有人概括说,信耶稣的人是“生二次,死一次”。而不信的人则是“死二次,生一次”,此话有理。基督徒除了肉体由父母所生外,还必须经历从“上头来”属灵的“重生”。从此他们被称为神的儿女,有份于神永远的生命。即使肉体生命结束了,但属灵的生命从永远到永远,不必再有“第二次的死”了。相反,一个未信福音不认识神的人,他由肉体生命,也要经历肉体生命的死亡,但还不够,他还要承受审判,还必须痛受第二次的死!


2今生不同的信仰之选择,将决定来生不同的归宿。

这是《圣经》一贯劝勉的信息。有人用十分狭窄的世俗眼光讥消天堂和地狱的忠告,说什么“人人上天堂,天堂有那么大吗?”又说“真有天堂么?真有地狱么?这是劝人为善的办法?吓唬人吧!”“谁也没去过?去过的人都没来过,谁能知道真的有吗?”等等。说这话的人,实在有太多的误解和不知,首先,《圣经》并没有说全世界所有人都可上天堂,它则是说:


“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经定了。”(《圣经·约翰福音》3:18)


“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”。(《圣经·约翰福音》3:16)


3人得救没有苛刻的条件,但有一个前提就是“本乎恩”和“因着信”。

“本乎恩”是神的工作,当耶稣在十字架上呼喊“成了”时已经成功了,不成问题。从对人方面的要求来看,只有“信”,信心是迈进救恩方舟的唯一“条件”!


即便所有的人都信了,也不必担心天堂有多“拥挤”,因为天堂并非物质的构筑,它不受空间的制约,居住于那里的人也不再是属土的血肉之躯。


《圣经》说:“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(朽坏的身体),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(荣耀的身体)……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。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。“《圣经·哥林多前书》15:49-50)


是的,天堂的美好对行善的人是一种鼓励,地狱的可怕对作恶的人也是一种威慑。但这仅仅对一部分的人起一些有限的作用,对更多人可能是根本的“无所谓”。


美国一家叫《提问者》的杂志作了一项民意测验。一位记者站在热闹大街上,左手拿着20美元,右手拿着一张请自愿者签名的单张。旁边还有一个说明广告:凡愿将自己灵魂卖给魔鬼(下地狱)的人,只要签名,便可拿20美元。据说,一半以上的人签了名拿了钱。有人说,“我反正是下地狱的料,不拿白不拿”;又有人说“有没有地狱还不知道哩,拿了这20美元吧,实惠!”


你看,一个连自己都知道自己一生作为将导致他得出这样的结论:我不下地狱,谁下地狱!可见他不是不信有地狱,而是根本不怕下地狱。一个为了20美元甘心情愿将灵魂出卖给魔鬼的人,在这世上他还有什么事不敢作。即使他真知有地狱,又怎么样呢?所以基督教不是也没有必要用“地狱”去吓唬人。天堂、地狱不可能完全成为人信仰和善行的动力,但它却确实是一个人信仰和行为选择的结果。它是上帝预先对人的“通告”,要人负起自己选择的责任。至于没有人去过天堂、地狱,就以为它们根本不存在,那也显得太武断和简单。谁都会承认人的感觉能力是多么的有限,如果他们一定要坚持“眼见为实”,那么,你恐怕很难说清楚风和电是什么了!


4又有人担心,天堂里样样舒舒服服,难道坐在那里“享清福”么?如果真什么事也没有,那多无聊?

其实《圣经》早就说了:“以后再没有咒诅。在城里有神和羔羊的宝座,他的仆人都要事奉他”。(《圣经·启示录》22:3)不少人十分注意生前健康状况,但却忽略死后生命的光景,有人非常讲究地上居室的舒适与美化,但却丝毫不关心天上房屋的归处。不知道人生在世是多么短暂,死后要归的才是“永远的家”。有人精心设计地上那暂时的家,却从不考虑将来那“永远的家”,有人敢用自己永远的生命作赌注,其胆魄可敬可佩;可是,他有没有想过,要是赌输了,这可怎么办呢?


“人就是赚得全世界,却赔上了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”(《圣经·马可福音》8:36—37)


美国有个赌王叫班克,他曾忠告赌徒。“不要赌想要但还未到手的钱,只可赌自己输得起的钱。”可是,对于一个人最宝贵的生命(灵魂)谁能输得起呢?在信与不信的选择中,你也不是在赌么?“假如”真有天堂与地狱,你输得起么?有的人,赢得很出色。却也有人输得很惨!


5耶稣钉十字架时,左右有二个强盗也被钉了十架。但这二个强盗表现和结局绝然不同。

一个说:“你不是基督么?可以救自己和我们罢”。死到临头,他还是不信与讥诮。另一个则说:“你既是一样受刑,还不怕神么?”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。鸟之将死,其鸣也哀。于是他还继而向耶稣发出请求:“耶稣啊!你得国降临的时候,求你纪念我”。(《圣经·路加福音》23:42一43)


在一片讥诮、呼喊声中,这个强盗他与众不同的眼光与选择,得到了与众不同的赏赐,耶稣应允说“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!” 也许他曾经是个恶贯满盈的强盗,也许此时并未完全认识基督的救恩。但对他来说,要生前决定他死后的机会已迫在眉睫之间,他相信有神,他相信有死后的存在,他相信耶稣有“得国降临的时候”,所以,在一息尚存之前,他不得不来一“搏”,谁知,他这一“搏”,带给他的好处远远超过其所求所想。他仅指望将来,耶稣却应许他”今日”,他只祈求“记念”,耶稣却答应“同我在乐园”里生活。


强盗依旧在十架上死去,耶稣没有让这强盗同自己一起从十架上跳下。但变化的是,强盗不再是挣扎痛苦中死去,而是怀着对乐园的憧憬告别人世。他虽悔恨自己的过去,但不再绝望,十字架成了他得救的门槛。但是,同是强盗,同是被钉,另一个强盗则是带着茫然、带着痛苦、带着仇恨离开了这个在他眼中充满怒火的世界,像流星滑落于黑暗之中,同样应该说是归了他该归去的“永远的家”吧!


6每一个人都将会“归他永远的家”!但问题是何处才是你的家?

主耶稣应许“同我在乐园里”的话也不单单赐给当年强盗。今天,同样赐给每一个肯信靠神儿子之名的人。其实,信与不信是每个人必须回答的问题,尽管这个问题的回答举足重轻!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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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频制作:慕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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